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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單位如何做好自行監測工作
開展自行監測工作前,應前往“全國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查詢最新版本的排污許可證,了解掌握最新版本排污許可證中的具體規定。步驟一: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http://permit.mee.gov.cn)—>在導航欄中點擊“許可信息公開”—>在“單位名稱”或“許可證編號”中填寫排污單位申請證書時的單位名稱全稱或許可證編號進行搜索查看。【方式一】:點擊“排污許可證正本”或“排污許可證副本”查看正本和副本中的具體內容。
【方式二】:直接點擊綠色導航欄“自行監測要求”“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在線查看監測要求及許可排放標準等相關內容。
根據最新版本排污許可證中明確的自行監測等要求,包括需要監測的排放口(或點位)、污染物名稱、監測頻次等,檢查排污單位制定的自行監測方案是否與排污許可證規定的一致。監測信息包括:廢氣排放口的大氣污染物、廢水排放口的水污染物、雨水排放口的水污染物、廠界大氣污染物以及廠界噪聲等。若有特殊要求及情況,還應包含排污單位周邊的土壤、地下水等環境質量監測內容。排污單位于手工監測工作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如實公開監測信息。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企業端”,在“監測記錄”模塊公開監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