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是行業行政法規,是為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而制訂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是由國家環境保護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
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不得超過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
2.夜間頻發噪聲的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
3.夜間偶發噪聲的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4.工業企業若位于未劃分聲環境功能區的區域,當廠界外有噪聲敏感建筑物時,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參照GB 3096和GB/T 15190的規定確定廠界外區域的聲環境質量要求,并執行相應的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5.當廠界與噪聲敏感建筑物距離小于1m時,廠界環境噪聲應在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室內測量,并將表1中相應的限值減10dB(A)作為評價依據。

上一篇:環境噪聲標準和適用范圍
下一篇:土壤檢測機構